| 化学品名称 | 氯苯 | CAS 号 | 108-90-7 (点击到 MSDS 库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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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名 | — | 名录序号 | 第 34 种(共 74 种) |
| 列入依据 |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 34 种(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 | ||
| 氯苯 —— 安全管控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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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警示 | 易燃,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和麻醉作用。 |
| 理化特性 | 无色透明液体,具有不愉快的苦杏仁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氯仿、二硫化碳、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分子量112.56,熔点 .45.2℃,沸点131.7℃,相对密度(水=1)1.1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88,饱和蒸气压1.17 kPa (20℃),燃烧热3100kJ/mol,临界温度 359.2℃,临界压力4.52MPa,辛醇/水分配系数2.89,闪点 29℃,引燃温度 638℃,爆炸下限1.3%~11%(体积比)。主要用途:主要作为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 |
| 危害信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活性反应】与过氯酸银、二甲亚砜反应剧烈。 【健康危害】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和麻醉作用;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急性中毒表现为接触高浓度可引起麻醉症状,甚至昏迷。脱离现场,积极救治后,可较快恢复,但数日内仍有头痛、头晕、无力、食欲减退等症状。液体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但反复接触,则起红斑或有轻度浅性表坏死。慢性中毒常有眼痛、流泪、结膜充血;早期有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重者引起中毒性肝炎,个别可发生肾脏损害。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50。 |
| 安全措施 | 【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 措 备氯苯应急处置知识。 施 严加密闭,防止泄漏,禁止人员进入,减少接触的机会。工作场所提供充 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设置氯苯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空气中浓度超标时, 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 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耐油橡胶手套。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 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避免与强氧化剂、过氯酸银、二甲亚枫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 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操作安全】(1)配备便携式氯化苯报警仪。进入密闭有限空间前检测,强制机械通风 10 分钟,氧含量>19.5%方可进入,作业过程中有人监护,每隔30分钟监测一 次。 (2)氯化反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冷却系统,控制好氯气流量,以免反应剧 烈,温度骤升而引起事故,使用过程中其设备应选用耐腐蚀性材料。 【储存安全】(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内温度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2)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 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 收容材料。 【运输安全】(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 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 区域。 (2)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 电。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 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 防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勿在居民区和人口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 应急处置原则 |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应急处置】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 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 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