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

特别警示:极易燃气体;经压缩或加热可造成爆炸;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
化学品名称乙炔CAS 号74-86-2 (点击到 MSDS 库检索)
别名电石气名录序号第 16 种(共 74 种)
列入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 16 种(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
乙炔 —— 安全管控要点
特别警示

极易燃气体;经压缩或加热可造成爆炸;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

理化特性

无色无臭气体,工业品有使人不愉快的大蒜气味。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丙酮、氯仿、苯。分子量26.04,熔点 -80.8℃,沸点 -83.8℃,气体密度1.17g/L,相对密度(水=1)0.62,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91,临界压力6.19MPa,临界温度35.2℃,饱和蒸气压 4460kPa(20℃),爆炸极限2.1%~80%(体积比),自燃温度 305℃,最小点火能0.02mJ。主要用途:主要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之一。亦是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和塑料的原料,也用于氧炔焊割。

危害信息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易燃烧爆炸。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范围非常宽,遇明火、高热和氧化剂有燃烧、爆炸危险。

【活性反应】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的化合物生成爆炸性物质。

【健康危害】具有弱麻醉作用,麻醉恢复快,无后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

安全措施

【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应具有防火、防爆、防静电事故和预防职业 病的知识和操作能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密闭操作,避免泄漏,全面通风,防止乙炔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在发生或合成、使用、储存乙炔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并与 应急通风联锁,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衣物和钉鞋。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 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操作安全】(1)在有乙炔存在或使用乙炔作业的人员,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 报警仪。不能接触铜、银和汞。要避免使用含铜66%以上的黄铜、含铜银的焊 接材料和含汞的压力表。

(2)进入有乙炔存在或泄漏密闭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检测乙炔浓度,强 制机械通风10分钟以上,直至乙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20%,作业过程中有人 监护,每隔30分钟监测一次,可燃气体含量不得高于爆炸下限的20%。

(3)凡可能与易燃、易爆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 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4)电石库禁止带水入内。

(5)使用乙炔气瓶,应注意: —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放的乙炔瓶,不准直接 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15分钟,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轻 装轻卸气瓶,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应超过10m。不得将瓶 内的气体使用干净,必须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气体; ——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 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m。气瓶的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 温水解冻; —一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 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6)在乙炔站内应注意:

积尘及静电感应,并应离乙炔发生器 1m以上,当气温在 0℃以下时,可用氯化钠的水溶液代替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的用水,以防冰冻的发生。乙炔发生器管道冻结可用热水解冻。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夏季应遮阳,防高温和热辐射;

乙炔发生器设备运行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若发现压力表读数骤升或有气体从安全阀逸出,或者启动数分钟压力表的指针没有上升应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严禁超出规定压力和温度;

(7)乙炔设备、容器及管道在动火进行大、小修之前应作充氮吹扫。所用氮气的纯度应大于 98%,吹扫口化验乙炔含量低于 0.5%时,才能动火作业,并应事先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设专人监护和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储存安全】(1)乙炔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 30℃。

(2)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和醒目的防火标志。

(3)储存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乙炔最高含量不超过 1%(体积比)。储存室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 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 7次。

【运输安全】(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 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 2/3。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要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4)输送乙炔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

标志;乙炔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 设的乙炔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乙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乙炔 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2894-2025)的规定。

应急处置原则

【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应急处置】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 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 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 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 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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