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标识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硝酸 化学品俗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nitricacid 英文别名:azotic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804 CAS No.:7697-37-2
危规号/UN: 2031 分子式:HNO3
相对分子质量:63.02 来源:通用卷
正文:第一部分 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硝酸
化学品英文名 nitricacid;azoticacid
分子式 HNO3 相对分子质量 63.02结构式OONOH
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途极广,主要用于化肥、染料、国防、炸药、冶金、医药等工业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概述:
GHS象形图: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可加剧燃烧:氧化剂,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GHS危险性类别 氧化性液体,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3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可加剧燃烧:氧化剂,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对水生生物有害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远离衣物、可燃物保存。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避免与可燃物混合。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火灾时,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如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皮肤(或头发)接触: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淋浴。污染的衣服须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眼睛接触:用水细心地冲洗数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则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食入:漱口,不要催吐
安全储存 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 助燃。与可燃物混合会发生爆炸
健康危害 吸入硝酸气雾产生呼吸道刺激作用,可引起急性肺水肿。口服引起腹部剧痛,严重者可有胃穿孔、腹膜炎、喉痉挛、肾损害、休克以及窒息。眼和皮肤接触引起灼伤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成分/组成信息: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浓度
CASNo.
硝酸
7697-37-2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5~10min。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禁止催吐。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对症处理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消防措施: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特别危险性 能与多种物质如金属粉末、电石、硫化氢、松节油等猛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与还原剂、可燃物如糖、纤维素、木屑、棉花、稻草或废纱头等接触,引起燃烧并散发出剧毒的棕色烟雾。具有强腐蚀性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勿使水进入包装容器内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有限空间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覆盖泄漏物。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砂土、惰性物质或蛭石吸收大量液体。用石灰(CaO)、碎石灰石(CaCO3)或碳酸氢钠(NaHCO3)中和。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腾和飞溅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未制定标准
美国(ACGIH) TLV-TWA:2ppm;TLV-STEL:4ppm
生物接触限值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未制定标准。生物监测检验方法: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提供安全的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烟雾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理化特性: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纯品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
pH 值 无资料 熔点(℃) -42 (无水)
沸点(℃) 83 (无水)
相对密度(水=1) 1.50(无水)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3
饱和蒸气压(kPa) 6.4 (2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6.89
辛醇/水分配系数 0.21
闪点(℃) 无意义
自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 无意义
爆炸上限(%) 无意义
分解温度(℃) 无资料
黏度(mPa·s) 0.75(25℃)
溶解性 与水混溶,溶于乙醚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还原剂、可燃物等禁配物接触,有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避免接触的条件 无资料
禁配物 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铜、胺类、金属粉末、电石、硫化氢、松节油、可燃物(如糖、纤维素、木屑、棉花、稻草或废纱头等)
危险的分解产物 氮氧化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毒理学信息: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LC50:130mg/m3 (大鼠吸入,4h);67ppm(小鼠吸入,4h)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学信息: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LC50:72mg/L (96h)(鱼)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加入纯碱(硝石灰)溶液中,生成中性的硝酸盐溶液,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运输信息:
包装标志: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 2031
联合国运输名称 硝酸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8/5.1 (发红烟的除外, 硝酸至少65%),8 (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低于65%)
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发红烟的除外, 含硝酸高于70%)。Ⅱ类包装(发红烟的除外, 含硝酸至少65%,但不超过70%)。Ⅲ类包装(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低于65%)
包装标志(发红烟的除外,硝酸至少65%)(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低于65%)
海洋污染物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铝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列入。类别:氧化性物质;临界量(t):20 (发红烟的),100 (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70%)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未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入
国际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入。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硝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数据由《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第三版) 自动解析生成,仅供参考,正式使用请以国家标准与权威 MSDS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