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 化学品标识 | 第九部分 | 理化特性 |
| 第二部分 | 危险性概述 | 第十部分 | 稳定性和反应性 |
| 第三部分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十一部分 | 毒理学信息 |
| 第四部分 | 急救措施 | 第十二部分 | 生态学信息 |
| 第五部分 | 消防措施 | 第十三部分 | 废弃处置 |
| 第六部分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十四部分 | 运输信息 |
| 第七部分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十五部分 | 法规信息 |
| 第八部分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第十六部分 | 其他信息 |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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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品中文名称: | 氨溶液 | 化学品俗名: | 氨水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ammonia water | 英文别名: | aquaammonia;ammonia,aqueoussolution |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8 | CAS No.: | 1336-21-6 | |
| 危规号/UN: | 2672 | 分子式: | H5NO | |
| 相对分子质量: | 35.06 | 来源: | 通用卷 | |
| 正文: | 第一部分 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氨溶液;氨水 化学品英文名 ammonia water;aquaammonia;ammonia,aqueoussolution 分子式 H5NO 相对分子质量 35.06 结构式 NH3·H2O 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于制药工业,纱罩业,晒图,农业施肥等 | |||
|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 ||||
| 危险性概述: |
GHS象形图:
![]() ![]() 紧急情况概述 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GHS危险性类别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 (呼吸道刺激);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如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皮肤(或头发)接触: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淋浴。污染的衣服须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眼睛接触:用水细心地冲洗数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则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食入:漱口。不要催吐。收集泄漏物 安全储存 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 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 吸入后对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喘息等;重者发生喉头水肿、肺水肿及心、肝、肾损害。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皮肤接触可致灼伤。口服灼伤消化道 慢性影响 反复低浓度接触其蒸气,可引起支气管炎;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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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浓度 CASNo. 氨溶液 1336-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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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
| 急救措施: |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5~10min。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禁止催吐。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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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
| 消防措施: |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水、雾状水、砂土灭火 特别危险性 易放出氨气,温度越高,放出气体速度越快,可形成爆炸性气氛。燃烧生成有害的氮氧化物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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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碱服,戴橡胶手套。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有限空间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收集于容器中。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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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酸碱工作服,戴橡胶手套。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酸类、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2℃,相对湿度不超过8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酸类、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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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PC-TWA:20mg/m3;PC-STEL:30mg/m3 美国(ACGIH) TLV-TWA:25ppm;TLV-STEL:35ppm 生物接触限值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生物监测检验方法: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防酸碱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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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
| 理化特性: |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 pH 值 11.7 (1%溶液) 熔点(℃) -77 沸点(℃) 38 相对密度(水=1) 0.9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0.6 饱和蒸气压(kPa) 1.59 (20℃)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 -2.660 闪点(℃) 无意义 自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 无意义 爆炸上限(%) 无意义 分解温度(℃) 无资料 黏度(mPa·s) 无资料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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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 ||||
| 稳定性和反应性: |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酸类等禁配物发生反应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禁配物 酸类、铝、铜 危险的分解产物 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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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 ||||
| 毒理学信息: |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LD50:350mg/kg (大鼠经口) 皮肤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皮:250μg,重度刺激 眼睛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眼:44μg,重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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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 ||||
| 生态学信息: |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TLm 8.2mg/L (96h)(黑头呆鱼);3.4mg/L (96h)(蓝鳃太阳鱼)LC50 0.24~0.093mg/L (48h)(蓝鳃太阳鱼); 0.45mg/L (96h)(银大马哈鱼); 0.66mg/L (48h)(水蚤)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不适用 土壤中的迁移性 氨易被土壤吸附,迁移性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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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
| 废弃处置: |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中和、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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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
| 运输信息: |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 2672 (含氨量高于10%,但不超过35%)。2073 (含氨量高于35%,但不超过50%)。3318 (含氨>50%) 联合国运输名称 氨溶液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8 (含氨量高于10%, 但不超过35%)。2.2 (含氨量高于35%, 但不超过50%)。2.3,8 (含氨量>50%) 包装类别 Ⅲ类包装(含氨量高于10%,但不超过35%) 包装标志(含氨量高于10%,但不超过35%)(含氨量高于35%,但不超过50%)(含氨量>50%) 海洋污染物 是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钢桶包装的可用敞车运输。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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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
| 法规信息: |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氨中毒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未列入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未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入 国际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入。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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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
| 其他信息: |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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