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 化学品标识 | 第九部分 | 理化特性 |
| 第二部分 | 危险性概述 | 第十部分 | 稳定性和反应性 |
| 第三部分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十一部分 | 毒理学信息 |
| 第四部分 | 急救措施 | 第十二部分 | 生态学信息 |
| 第五部分 | 消防措施 | 第十三部分 | 废弃处置 |
| 第六部分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十四部分 | 运输信息 |
| 第七部分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十五部分 | 法规信息 |
| 第八部分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第十六部分 | 其他信息 |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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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品中文名称: | 硝基三氯甲烷 | 化学品俗名: | 三氯硝基甲烷;氯化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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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品英文名称: | nitrotrichloromethane | 英文别名: | chloropicrin |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797 | CAS No.: | 76-06-2 | |
| 危规号/UN: | 1580 | 分子式: | CCl3NO2 | |
| 相对分子质量: | 164.37 | 来源: | 通用卷 | |
| 正文: | 第一部分 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硝基三氯甲烷;三氯硝基甲烷;氯化苦 化学品英文名 nitrotrichloromethane;chloropicrin 分子式 CCl3NO2 相对分子质量 164.37 结构式 ClClClNOO 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制造染料、杀虫剂、杀真菌剂等 | |||
|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 ||||
| 危险性概述: |
GHS象形图:
![]() ![]() 紧急情况概述 吞咽有害,吸入致命 GHS危险性类别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4;急性毒性-吸入,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 (呼吸道刺激);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吞咽有害,吸入致命,造成皮肤刺激,造成严重眼刺激,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避免吸入蒸气、雾。仅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操作。戴呼吸防护器具、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如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皮肤接触:用大量肥皂水和水清洗。如发生皮肤刺激,就医。脱去被污染的衣服,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如接触眼睛:用水细心冲洗数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如果眼睛刺激持续:就医。食入:漱口,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收集泄漏物 安全储存 在通风良好处储存。保持容器密闭。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 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 健康危害 蒸气强烈刺激眼和肺,具有全身毒作用。损害中、小支气管,导致中毒性肺炎和肺水肿。急性中毒出现眼与咽喉部刺激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腹痛、呼吸困难、心悸、气促、胸部紧束感等。严重者发生肺水肿,往往由于肺水肿而致死。可引起角膜炎和虹膜炎。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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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浓度 CASNo. 硝基三氯甲烷 7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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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
| 急救措施: |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5~10min。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禁止催吐。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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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
| 消防措施: |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特别危险性 其蒸气沿地面扩散,有毒。遇发烟硫酸可分解产生光气。燃烧生成有害的氯化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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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戴橡胶手套。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有限空间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收集于容器中。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砂土、惰性物质或蛭石吸收大量液体。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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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戴橡胶手套。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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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MAC:1mg/m3 美国(ACGIH) TLV-TWA:0.1ppm 生物接触限值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生物监测检验方法: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的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防毒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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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
| 理化特性: |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或微黄色油状液体,有催泪性 pH 值 无资料 熔点(℃) -69.2 沸点(℃) 112 相对密度(水=1) 1.66(2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5.7 饱和蒸气压(kPa) 2.26 (2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 2.09 闪点(℃) 无意义 自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 无意义 爆炸上限(%) 无意义 分解温度(℃) 无资料 黏度(mPa·s) 无资料 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苯、二硫化碳等多数有机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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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 ||||
| 稳定性和反应性: |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碱金属、卤代烷烃、发烟硫酸等禁配物接触发生反应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禁配物 强还原剂、无机碱、碱金属、卤代烷烃、金属氢化物、金属烷氧化物、氨、胺、发烟硫酸等 危险的分解产物 氯化物、氮氧化物、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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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 ||||
| 毒理学信息: |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LD50:126~271mg/kg (小鼠经口)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微生物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50μg/皿、大肠杆菌50μg/皿。姐妹染色单体交换:人淋巴细胞8mg/L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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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 ||||
| 生态学信息: |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LC50 0.016mg/L (96h)(鱼)EC50 0.063mg/L (48h)(水蚤)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根据Kow值预测,该物质的生物累积性可能较弱 土壤中的迁移性 根据Koc值预测,该物质可能有一定的迁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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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
| 废弃处置: |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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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
| 运输信息: |
包装标志:
![]() ![]()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 1580 联合国运输名称 三氯硝基甲烷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6.1 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 包装标志 海洋污染物 是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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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
| 法规信息: |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作为剧毒化学品进行管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未列入。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未列入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未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入 国际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入。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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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
| 其他信息: |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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