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标识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敌百虫 化学品俗名:二甲基-(2,2,2-三氯-1-羟基乙基)膦酸酯
化学品英文名称:O,O-dimethyl (2,2,2-tri-chloro-1-hydroxy-ethyl)phosphonate 英文别名:trichlorfon;dipterex
技术说明书编码:69 CAS No.:52-68-6
危规号/UN: 3077 分子式:C4H8Cl3O4P
相对分子质量:257.44 来源:通用卷
正文:第一部分 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敌百虫;二甲基-(2,2,2-三氯-1-羟基乙基)膦酸酯
化学品英文名 O,O-dimethyl (2,2,2-tri-chloro-1-hydroxy-ethyl)phosphonate;trichlorfon;dipterex
分子式 C4H8Cl3O4P 相对分子质量 257.44结构式ClClClOOOPOH
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作杀虫剂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概述:
GHS象形图: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GHS危险性类别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4;皮肤致敏物,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警告
危险性说明 吞咽有害,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避免吸入粉尘。污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所。戴防护手套。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如皮肤接触:用大量肥皂水和水清洗。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就医。污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食入:漱口。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收集泄漏物
安全储存 -
废弃处置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 可燃,其粉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
混合物
健康危害 抑制胆碱酯酶,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出现毒蕈碱样和烟碱样症状
急性中毒 短期内大量接触引起急性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昏、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多汗、肌束震颤等。重者出现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呼吸中枢麻痹。部分病例可有心、肝、肾损害。少数严重病例在意识恢复后数周或数月发生周围神经病。个别严重病例可发生迟发性猝死。可引起皮炎。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
慢性中毒 尚有争论。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多汗、肌束震颤等。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成分/组成信息: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浓度
CASNo.
敌百虫
52-68-6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
眼睛接触 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仅限于清醒者)。口服活性炭。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解毒剂:阿托品、胆碱酯酶复能剂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消防措施: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抗溶性泡沫、干粉、砂土灭火
特别危险性 受热分解,放出氧化磷和氯化物等毒性气体。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燃烧生成有害的一氧化碳、氯化氢、氧化磷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戴氯丁橡胶手套。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塑料布覆盖泄漏物,减少飞散。勿使水进入包装容器内
环境保护措施 无资料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用洁净的铲子收集泄漏物,置于干净、干燥、盖子较松的容器中,将容器移离泄漏区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氯丁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PC-TWA:0.5mg/m3;PC-STEL:1mg/m3
美国(ACGIH) TLV-TWA:1mg/m3 (可吸入性颗粒物)生物接触限值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校正值) 原基础值或参考值的70%(采样时间:开始接触后的3个月内),原基础值或参
考值的50% (采样时间:持续接触3 个月后,任意时间)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二硝基苯肼分光光度法。生物监测检验方法:血中胆碱酯酶活性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羟胺三氯化铁法;血中胆碱酯酶活性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硫代乙酰胆碱-联硫代双硝基苯甲酸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生产操作或农业使用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理化特性: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纯品为白色结晶,有醛类气味
pH 值 无意义 熔点(℃) 83~84
沸点(℃) 100 (0.133kPa)相对密度(水=1) 1.7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13.33 (10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 0.51
闪点(℃) 无意义
自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下限(%) 无资料
爆炸上限(%) 无资料
分解温度(℃) 无资料
黏度(mPa·s) 无资料
溶解性 溶于水、氯仿,不溶于汽油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氧化剂等禁配物发生反应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碱
危险的分解产物 氯化氢、氧化磷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毒理学信息: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LD50:400~900mg/kg (大鼠经口);500mg/
kg (兔经皮)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眼:120mg (6d,间歇),轻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微生物致突变性: 鼠伤寒沙门氏菌3400nmol/皿。哺乳动物体细胞突变性:小鼠淋巴细胞80mg/L。姐妹染色单体交换:仓鼠肺20mg/L。
程序外DNA 合成:人成纤维细胞100mg/L。细胞遗传学分析:人白细胞40mg/L
致癌性 IARC致癌性评论:组3,现有的证据不能对人类致癌性进行分类。对人及动物致癌性证据不足
生殖毒性 大鼠孕后6~15d 经口给予最低中毒剂量(TDLo)1450mg/kg,致中枢神经系统、颅面部(包括鼻、舌)和肌肉骨骼系统发育畸形。小鼠孕后7~16d经口给予最低中毒剂量(TDLo)3g/kg,致泌尿生殖系统发育畸形。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o):1450mg/kg (孕6~15d),致中枢神经系统发育、颅面发育、肌肉骨骼发育异常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学信息: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LC50 1.4mg/L (96h)(虹鳟鱼);0.94mg/L (96h)(蓝鳃太阳鱼)EC50 0.00018mg/L (48h)(水蚤)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 光解最大光吸收(nm):<200;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h):1~101;一级水解半衰期(h):68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根据Kow值预测,该物质的生物累积性可能较弱
土壤中的迁移性 根据Koc值预测,该物质可能易发生迁移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通过洗涤器除去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运输信息: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 3077
联合国运输名称 对环境有害的固态物质,未另作规定的(敌百虫)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9
包装类别 Ⅲ类包装
包装标志
海洋污染物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有机磷中毒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未列入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未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入
国际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入。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数据由《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第三版) 自动解析生成,仅供参考,正式使用请以国家标准与权威 MSDS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