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标识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氰化氢 化学品俗名:氢氰酸[无水]
化学品英文名称:hydrogencyanide 英文别名:
技术说明书编码:591 CAS No.:74-90-8
危规号/UN: 1051 分子式:HCN
相对分子质量:27.03 来源:通用卷
正文:第一部分 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氰化氢;氢氰酸[无水]
化学品英文名 hydrogencyanide
分子式 HCN 相对分子质量 27.03
结构式 HN􀜁
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于丙烯腈和丙烯酸树脂及农药杀虫剂的制造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概述:
GHS象形图: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极易燃液体和蒸气,吸入致命
GHS危险性类别 易燃液体,类别1;急性毒性-吸入,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极易燃液体和蒸气,吸入致命,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保持容器密闭。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设备。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采取防止静电措施。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避免吸入气体蒸气、雾。仅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操作。戴呼吸防护器具。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火灾时,使用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用雾状水驱散蒸气。如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如皮肤(或头发)接触: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淋浴。收集泄漏物
安全储存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低温。保持容器密闭。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 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 抑制呼吸酶,造成细胞内窒息
急性中毒 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氰化氢气体,可立即呼吸停止而死亡。非骤死者临床分为4期:前驱期有黏膜刺激、呼吸加快加深、乏力、头痛;口服有舌尖、口腔发麻等。呼吸困难期有呼吸困难、血压升高、皮肤黏膜呈鲜红色等。惊厥期出现抽搐、昏迷、呼吸衰竭。麻痹期全身肌肉松弛,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可致眼、皮肤灼伤,吸收引起中毒
慢性影响 神经衰弱综合征、皮炎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成分/组成信息: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浓度
CASNo.
氰化氢
74-90-8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禁止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彻底冲洗10~15min。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分开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就医
食入 如患者神志清醒,催吐,洗胃。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轻度中毒或有低血压者,可单独使用硫代硫酸钠10~12.5g;重度中毒者首先吸入亚硝酸异戊酯(2~3 支压碎于纱布、单衣或手帕中)30s,停15s,然后缓慢静注3%亚硝酸钠溶液10ml,随即用同一针头静注25%硫代硫酸钠溶液12.5~15g。用药后30min症状未缓解者,可重复应用硫代硫酸钠半量或全量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消防措施: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用雾状水驱散蒸气
特别危险性 长期放置则因水分而聚合,聚合物本身有自催化作用,可引起爆炸。燃烧生成有害的氮氧化物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专用防护服,佩戴空气呼吸器,在安全距离以外或有防护措施处操作。用水灭火无效,但须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戴橡胶手套。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有限空间扩散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可考虑引燃漏出气,以消除有毒气体的影响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隔离式呼吸器,穿连衣式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或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MAC:1mg/m3 [按CN 计][皮]
美国(ACGIH) TLV-C:4.7ppm [按CN 计][皮]
生物接触限值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异菸酸钠-巴比妥酸钠分光光度法。生物监测检验方法: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采用隔离式操作。提供安全的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毒物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连衣式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理化特性: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或气体,有苦杏仁味
pH 值 无意义 熔点(℃) -13.2
沸点(℃) 25.7
相对密度(水=1) 0.6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0.93
饱和蒸气压(kPa) 82.46 (2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183.5
临界压力(MPa) 4.95
辛醇/水分配系数 -0.25
闪点(℃) -17.8
自燃温度(℃) 538
爆炸下限(%) 5.6
爆炸上限(%) 40.0
分解温度(℃) 无资料
黏度(mPa·s) 无资料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乙醚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有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长期放置则因水分而聚合,聚合物本身有自催化作用,可引起爆炸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光照
禁配物 强氧化剂、碱类、酸类
危险的分解产物 氮氧化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毒理学信息: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LC50:357mg/m3 (小鼠吸入,5min)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学信息: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LC50 0.24mg/L (48h)
(黑头呆鱼);0.16mg/L
(48h)
(蓝鳃太阳鱼);0.068mg/L (48h)
(虹鳟鱼)
IC50 1.8mg/L (48h)(水蚤)
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运输信息:
包装标志: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 1051 (含水低于3%);1614 (含水低于3%,被多孔惰性材料吸收)
联合国运输名称 氰化氢,稳定的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6.1/3 (含水低于3%),6.1 (含水低于3%)
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
包装标志(含水低于3%)(含水低于3%)
海洋污染物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的静电。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作为剧毒化学品进行管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列入。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列入。类别:毒性物质;临界量(t):1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入
国际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入。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数据由《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第三版) 自动解析生成,仅供参考,正式使用请以国家标准与权威 MSDS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