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标识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4-甲酚 化学品俗名:4-甲苯酚;对甲(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4-methylphenol 英文别名:p-cresol
技术说明书编码:401 CAS No.:106-44-5
危规号/UN: 3455 分子式:C7H8O
相对分子质量:108.15 来源:通用卷
正文:第一部分 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4-甲酚;4-甲苯酚;对甲(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 4-methylphenol;p-cresol
分子式 C7H8O 相对分子质量 108.15结构式􀜏􀜏􀜏􀜏􀜍􀜍OH
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和用作杀菌剂、防霉剂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概述:
GHS象形图: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吞咽会中毒,皮肤接触会中毒,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GHS危险性类别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急性毒性-经皮,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吞咽会中毒,皮肤接触会中毒,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对水生生物有毒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避免吸入粉尘、蒸气。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如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肥皂水和水清洗。被污染的衣服须经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接触眼睛:用水细心冲洗数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食入:漱口,不要催吐,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
安全储存 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 可燃,其粉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可由口服、皮肤吸收及呼吸道吸入蒸气引起。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引起多脏器损害
急性中毒 引起肌肉无力、胃肠道症状、中枢神经抑制、虚脱、体温下降和昏迷,并可引起肺水肿和肝、肾、胰等脏器损害,最终发生呼吸衰竭。灼
伤面积30% 的病例,即可引起中毒性脑病、肾病、心肌损害及溶血
慢性影响 可引起消化道功能障碍,肝、肾损害和皮疹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有毒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成分/组成信息: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浓度
CASNo.
4-甲酚
106-44-5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创面,同时使用浸过聚乙烯乙二醇(PEG400或PEG300)的棉球或浸过30%~50%酒精棉球擦洗创面至无酚味为止(注意不能将患处浸泡于清洗液中)。可继续用4%~5%碳酸氢钠溶液湿敷创面。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分开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min。就医
食入 漱口,给服植物油15~30ml,催吐。对食入时间长者禁用植物油,可口服牛奶或蛋清。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对症处理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消防措施: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特别危险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燃烧生成有害的一氧化碳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消除所有点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戴橡胶手套。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塑料布覆盖泄漏物,减少飞散。勿使水进入包装容器内
环境保护措施 无资料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用洁净的铲子收集泄漏物,置于干净、干燥、盖子较松的容器中,将容器移离泄漏区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PC-TWA:10mg/m3 [皮]
美国(ACGIH) TLV-TWA:20mg/m3 (可吸入性颗粒物和蒸气)[皮]
生物接触限值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生物监测检验方法: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提供安全的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隔绝式防毒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理化特性: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结晶,有芳香气味
pH 值 无意义 熔点(℃) 35.5
沸点(℃) 201.8
相对密度(水=1) 1.03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72
饱和蒸气压(kPa) 0.13 (53℃)
燃烧热(kJ/mol) -3695.1
临界温度(℃) 431.6
临界压力(MPa) 5.51
辛醇/水分配系数 1.94
闪点(℃) 86 (CC)
自燃温度(℃) 559
爆炸下限(%) 1.1 (150℃) 爆炸上限(%) 7.6
分解温度(℃) 无资料
黏度(mPa·s) 7.0 (40℃)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碱液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氧化剂等禁配物发生反应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
禁配物 强氧化剂、碱类
危险的分解产物 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毒理学信息: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急性毒性LD50 207mg/kg (大鼠经口);301mg/kg (兔经皮)LC50 >710mg/m3 (大鼠吸入,1h)
皮肤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皮:517mg (24h),重度刺激
眼睛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眼:103mg,重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DNA 抑制:人淋巴细胞25μmol/L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动物喂饲甲酚对胃肠道有刺激、腐蚀作用,可引起胃肠道出血、肾小管损害、局灶性肺炎及肺充血和肝细胞坏死
吸入危害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学信息: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LC50 19~28.6mg/L (96h) (黑头呆鱼);21mg/L(24h)(鲫鱼)EC50 12mg/L (48h)(水蚤);1.6mg/L (15min)(发光菌, Microtox 测试)IC50:6mg/L (72h)(藻类)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好氧生物降解(h):1~16;厌氧生物降解(h):240~672
非生物降解性 光解最大光吸收波长范围(h):279~283;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h):144~11325;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h):1.5~15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根据Kow值预测,该物质的生物累积性可能较弱
土壤中的迁移性 根据Koc值预测,该物质可能易发生迁移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用焚烧法处置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运输信息:
包装标志: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 3455
联合国运输名称 固态甲酚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6.1,8 包装类别 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
海洋污染物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未列入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未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入
国际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入。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数据由《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第三版) 自动解析生成,仅供参考,正式使用请以国家标准与权威 MSDS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