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标识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过氧乙酸 化学品俗名:过乙酸;过醋酸;过氧化乙酸;乙酰过氧化氢
化学品英文名称:peroxyaceticacid 英文别名:peraceticacid;acetylhydroperox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354 CAS No.:79-21-0
危规号/UN: 3105 分子式:C2H4O3
相对分子质量:76.06 来源:通用卷
正文:第一部分 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过氧乙酸;过乙酸;过醋酸;过氧化乙酸;乙酰过氧化氢
化学品英文名 peroxyaceticacid;peraceticacid;acetylhydroperoxide
分子式 C2H4O3 相对分子质量 76.06结构式OHOO
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作漂白剂、催化剂、氧化剂及环氧化剂,也用作消毒剂和杀菌剂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概述:
GHS象形图: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加热可引起燃烧,吞咽有害,皮肤接触有害,吸入有害,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GHS危险性类别 有机过氧化物,F型;急性毒性-经口,类别4;急性毒性-经皮,类别4;急性毒性-吸入,类别4;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呼吸道刺激);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加热可引起燃烧,吞咽有害,皮肤接触有害,吸入有害,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远离衣物、可燃物保存。仅在原容器中保存。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避免吸入蒸气、雾。仅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操作。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如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肥皂水和水清洗。被污染的衣服须经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眼睛接触:用水细心地冲洗数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则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食入:漱口;不要催吐;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收集泄漏物
安全储存 保持阴凉。避免日照。远离其他物质储存。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 易燃。受撞击、摩擦,遇明火或其他点火源极易爆炸
健康危害 本品对皮肤黏膜有腐蚀性。口服急性中毒可引起中毒性休克和肺水肿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成分/组成信息: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浓度
CASNo.
过氧乙酸
79-21-0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5~10min。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禁止催吐。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对症处理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消防措施: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水、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特别危险性 易燃,加热至100℃即猛烈分解,遇火或受热、受震都可起爆。与还原剂、促进剂、有机物、可燃物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有强腐蚀性。燃烧生成有害的一氧化碳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灭火。在物料附近失火,须用水保持容器冷却。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容器突然发出异常声音或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撤离。禁止用砂土压盖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消除所有点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防腐蚀、防毒服,戴橡胶手套。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如木材、纸、油等)接触。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有限空间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用惰性、湿润的不燃材料吸收泄漏物,用洁净的非火花工具收集于一盖子较松的塑料容器中,待处理。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在专家指导下清除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碱类、金属盐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有冷藏装置、通风良好、散热良好的不燃结构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库相对湿度不超过80%。避免光照。保持容器密封。应与还原剂、碱类、金属盐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未制定标准
美国(ACGIH) 未制定标准
生物接触限值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未制定标准。生物监测检验方法: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的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隔绝式防毒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理化特性: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
pH 值 <1.5 熔点(℃) 0.1
沸点(℃) 105
相对密度(水=1) 1.15 (2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6
饱和蒸气压(kPa) 2.6 (2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6.4
辛醇/水分配系数 -1.07
闪点(℃) 40.5 (OC)
自燃温度(℃) 200
爆炸下限(%) 无资料
爆炸上限(%) 无资料
分解温度(℃) 无资料
黏度(mPa·s) 3.28 (25℃)
溶解性 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硫酸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不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等禁配物接触,有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光照、震动
禁配物 强还原剂、强碱、金属盐类
危险的分解产物 氧气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毒理学信息: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急性毒性LD50 1540μl (1771mg)/kg (大鼠经口);1410μl
(1622mg)/kg (兔经皮)LC50 450mg/m3 (大鼠吸入)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眼:1mg,重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学信息: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LC50 0.9~3.3mg/L (96h)(鱼)EC50 0.5~1mg/L (48h)(水蚤)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好氧生物降解(h):24~168;厌氧生物降解(h):96~672
非生物降解性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h):4~198;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h):13.8~138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建议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运输信息:
包装标志: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 3105;3107;3109
联合国运输名称 液态D 型有机过氧化物(过乙酸)(3105)。液态E 型有机过氧化物(过乙酸) (3107)。液态F型有机过氧化物(过乙酸)(3109)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5.2 包装类别 -
包装标志
海洋污染物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车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颠簸、震荡。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列入。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列入。类别:有机过氧化物;临界量(t):10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未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入
国际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入。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数据由《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第三版) 自动解析生成,仅供参考,正式使用请以国家标准与权威 MSDS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