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 化学品标识 | 第九部分 | 理化特性 |
| 第二部分 | 危险性概述 | 第十部分 | 稳定性和反应性 |
| 第三部分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十一部分 | 毒理学信息 |
| 第四部分 | 急救措施 | 第十二部分 | 生态学信息 |
| 第五部分 | 消防措施 | 第十三部分 | 废弃处置 |
| 第六部分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十四部分 | 运输信息 |
| 第七部分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十五部分 | 法规信息 |
| 第八部分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第十六部分 | 其他信息 |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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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品中文名称: | 光气 | 化学品俗名: | 碳酰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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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品英文名称: | phosgene | 英文别名: | carbonylchloride |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324 | CAS No.: | 75-44-5 | |
| 危规号/UN: | 1076 | 分子式: | CCl2O | |
| 相对分子质量: | 98.92 | 来源: | 通用卷 | |
| 正文: | 第一部分 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光气;碳酰氯 化学品英文名 phosgene;carbonylchloride 分子式 CCl2O 相对分子质量 98.92结构式OClCl 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特别是制造异氰酸酯和聚氨酯等,还用于制造染料、橡胶、农药和塑料等 | |||
|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 ||||
| 危险性概述: |
GHS象形图:
![]() 紧急情况概述 内装加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吸入致命,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GHS危险性类别 加压气体;急性毒性-吸入,类别1;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内装加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吸入致命,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避免吸入气体。仅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操作。戴呼吸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 事故响应 如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皮肤(或头发)接触: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淋浴。污染的衣服须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眼睛接触:用水细心地冲洗数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则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食入:漱口。不要催吐 安全储存 防日晒。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 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遇水产生有毒气体 健康危害 主要损害呼吸道,导致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光气主要见到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尚无报道。吸入光气后,一般有2~24h的潜伏期。吸入量越多则潜伏期越短,病情越重。刺激反应出现一过性的眼和上呼吸道黏膜刺激症状,肺部无阳性体征, 胸部X 射线表现无异常改变。轻度中毒出现咳嗽、气短、胸闷或胸痛等,临床表现和胸部X 射线检查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出现胸闷、气急、咳嗽、咳痰等,可有痰中带血,呼吸困难较明显,轻度紫绀,临床表现和胸部X 射线检查符合急性支气管肺炎或急性间质性肺水肿。中毒患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方可诊断为重度中毒:①剧烈咳嗽、咯大量泡沫痰、呼吸窘迫、明显紫绀,临床表现和胸 部X 射线检查符合肺泡性肺水肿或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②窒息。③并发气胸、纵隔气肿。④严重心肌损害。⑤休克。⑥昏迷。眼和皮肤接触可引起灼伤 环境危害 对环境可能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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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浓度 CASNo. 光气 75-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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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
| 急救措施: |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5~10min。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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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
| 消防措施: |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特别危险性 受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烟气。化学反应活性较高,遇水后有强烈腐蚀性。与氨、强氧化剂等反应剧烈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万一有光气漏逸,微量时可用水蒸气冲散,较大时可用液氨喷雾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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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限制性空间扩散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高浓度泄漏区,喷氨水或其他稀碱液中和。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液体泄漏物。用石灰(CaO)、碎石灰石(CaCO3)或碳酸氢钠(NaHCO3) 中和。用水慢慢稀释。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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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采用隔离式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自给式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防止气体或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醇类、碱类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用特殊规定的容器盛装、储存,并配稀碱、稀氨喷淋吸收装置。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有毒气体专用库房。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醇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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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MAC:0.5mg/m3 美国(ACGIH) TLV-TWA:0.1ppm 生物接触限值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紫外分光光度法。生物监测检验方法: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采用隔离式操作。提供安全的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隔绝式防毒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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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
| 理化特性: |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纯品为无色有特殊气味的气体,低温时为黄绿色液体 pH 值 无意义 熔点(℃) -127.9~-118 沸点(℃) 8.2 相对密度(水=1) 1.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4 饱和蒸气压(kPa) 161.6 (2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182 临界压力(MPa) 5.67 辛醇/水分配系数 -0.710 闪点(℃) 无意义 自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 无意义 爆炸上限(%) 无意义 分解温度(℃) 无资料 黏度(mPa·s) 0.685 (-9.8℃)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芳烃、苯、四氯化碳、氯仿、乙酸等多数有机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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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 ||||
| 稳定性和反应性: |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氧化剂、水等禁配物发生剧烈反应 避免接触的条件 潮湿空气、受热 禁配物 水、醇类、碱类 危险的分解产物 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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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 ||||
| 毒理学信息: |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急性毒性LC50 1400mg/m3 (大鼠吸入,1/2h) LCLo 50ppm (人吸入,5min),360mg/m3 (人吸入30min) TCLo 25ppm (人吸入,30min)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动物吸入0.0008mg/L,每天5h,共5d,40%出现肺水肿 吸入危害 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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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 ||||
| 生态学信息: |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LD50:60mg/L (24h)(鱼)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好氧生物降解(h):168~672;厌氧生物降解(h):678~2688 非生物降解性 光解最大光吸收波长范围(nm):234.2~274.5;一级水解半衰期(h):1.9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根据Kow值预测,该物质的生物累积性可能较弱 土壤中的迁移性 根据Koc值预测,该物质可能易发生迁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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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
| 废弃处置: |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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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
| 运输信息: |
包装标志:
![]()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 1076 联合国运输名称 光气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2.3,8 包装类别 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 海洋污染物 否 运输注意事项 严禁从外地或本地区的其他生产厂运输光气为原料进行产品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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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
| 法规信息: |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光气中毒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作为剧毒化学品进行管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列入。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列入。类别:毒性气体;临界量(t):0.3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入 国际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入。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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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
| 其他信息: |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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