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标识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1,2-二氯苯 化学品俗名:邻二氯苯
化学品英文名称:1,2-dichlorobenzene 英文别名:o-dichlorobenzene
技术说明书编码:207 CAS No.:95-50-1
危规号/UN: 1591 分子式:C6H4Cl2
相对分子质量:147 来源:通用卷
正文:第一部分 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1,2-二氯苯;邻二氯苯
化学品英文名 1,2-dichlorobenzene;o-dichlorobenzene
分子式 C6H4Cl2 相对分子质量 147结构式􀜏􀜏􀜏􀜏􀜏􀜏ClCl
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 广泛用作有机物和有色金属氧化物的溶剂、防腐剂,也可作杀虫剂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概述:
GHS象形图: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吞咽有害
GHS危险性类别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4;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 (呼吸道刺激);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警告
危险性说明 吞咽有害,造成皮肤刺激,造成严重眼刺激,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皮肤接触:用大量肥皂水和水清洗。如发生皮肤刺激,就医。脱去被污染的衣服,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如接触眼睛:用水细心冲洗数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如果眼睛刺激持续:就医。食入:漱口。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收集泄漏物
安全储存 -
废弃处置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 可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 吸入本品后,出现呼吸道刺激、头痛、头晕、焦虑、麻醉作用,以致意识不清。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和严重贫血。液体及高浓度蒸气对眼有刺激性。口服引起胃肠道反应。皮肤接触可引起红斑、水肿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成分/组成信息: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浓度
CASNo.
1,2-二氯苯
95-50-1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就医
食入 漱口,饮水。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对症处理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消防措施: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特别危险性 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在潮湿空气存在下,放出热和近似白色烟雾状有刺激性和腐蚀性的氯化氢气体。与活性金属粉末(如镁、铝等)能发生反应,引起分解。燃烧生成有害的一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容器突然发出异常声音或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撤离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戴橡胶耐油手套。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有限空间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收集于容器中。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砂土、惰性物质或蛭石吸收大量液体。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铝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铝、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PC-TWA:50mg/m3;PC-STEL:100mg/m3
美国(ACGIH) TLV-TWA:25ppm;TLV-STEL:50ppm
生物接触限值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生物监测检验方法: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的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理化特性: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易挥发的液体,有芳香气味
pH 值 无资料 熔点(℃) -17.5
沸点(℃) 180.4
相对密度(水=1) 1.3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5.05
饱和蒸气压(kPa) 0.133 (20℃)
燃烧热(kJ/mol) -2725.38
临界温度(℃) 417.2
临界压力(MPa) 4.03
辛醇/水分配系数 3.43
闪点(℃) 66 (CC);68 (OC) 自燃温度(℃) 647
爆炸下限(%) 2
爆炸上限(%) 9.2
分解温度(℃) 无资料
黏度(mPa·s) 1.324 (25℃)
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苯等多数有机溶剂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氧化剂、活性金属等禁配物发生反应
避免接触的条件 潮湿空气、受热
禁配物 强氧化剂、铝
危险的分解产物 氯化氢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毒理学信息: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急性毒性LD50 500mg/kg (大鼠经口);>10g/kg (兔经皮)LC50 8150mg/m3 (大鼠吸入,4h)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眼:100mg (30s),轻微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基因转化和有丝分裂重组:酿酒酵母1mmol/L。精子形态学:大鼠腹腔内给予250mg/kg。微核试验:小鼠腹腔内给予187mg/kg (24h)。微生物致突变:小鼠淋巴细胞6500μg/L。姐妹染色单体交换:仓鼠卵巢59mg/L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大鼠孕后6~15d吸入最低中毒剂量(TCLo)
200ppm (6h),致肌肉骨骼系统发育畸形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大鼠经口给予邻二氯苯30~50mg/kg,每周5d,共计13 周,结果表明,50mg/kg染毒组,大鼠体重下降,尿卟啉排泄增加,肝脏/体比值升高。病理可见,肝脏中央小叶变性和坏死,肾上管上皮变性
吸入危害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学信息: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LC50 1.6mg/L (96h)(虹鳟);5.2mg/L (96h)(斑马鱼)EC50 <1~10mg/L (48h)(水蚤)IC50 1~100mg/L (72h/96h)(藻类)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不易快速生物降解
非生物降解性 光解最大光吸收波长范围(nm):219.5~ 269; 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h):152.8~1528;一级水解半衰期(h):>879a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根据Kow值预测,该物质可能有一定的生物累积性
土壤中的迁移性 根据Koc值预测,该物质可能有一定的迁移性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运输信息:
包装标志: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 1591
联合国运输名称 邻二氯苯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6.1
包装类别 Ⅲ类包装
包装标志
海洋污染物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未列入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未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入
国际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入。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数据由《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第三版) 自动解析生成,仅供参考,正式使用请以国家标准与权威 MSDS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