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 化学品标识 | 第九部分 | 理化特性 |
| 第二部分 | 危险性概述 | 第十部分 | 稳定性和反应性 |
| 第三部分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十一部分 | 毒理学信息 |
| 第四部分 | 急救措施 | 第十二部分 | 生态学信息 |
| 第五部分 | 消防措施 | 第十三部分 | 废弃处置 |
| 第六部分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十四部分 | 运输信息 |
| 第七部分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十五部分 | 法规信息 |
| 第八部分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第十六部分 | 其他信息 |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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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品中文名称: | 硝酸铊 | 化学品俗名: | 硝酸亚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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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品英文名称: | thallium nitrate | 英文别名: | thallous nitrate |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1801 | CAS No.: | 10102-45-1 | |
| 危规号/UN: | 2727 | 分子式: | TINO: | |
| 相对分子质量: | 266.3882 | 来源: | 增补卷 | |
| 正文: | 化学品中文名硝酸铊;硝酸亚铊 化学品英文名thallium nitrate;thallous nitrate分子式(TINO:分子量266.3882) o=结构式 T1化学品的推荐及限制用途用于烟花和分析试剂,与高氯酸和氯化亚汞及树脂混合产生绿火,作海上标记物 | |||
|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 ||||
| 危险性概述: |
紧急情况概述可加剧燃烧:氧化剂,吞咽致命,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GHS危险性类别氧化性固体,类别2;急性毒性-经口, 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严重眼损伤/眼刺 激,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危害水生环 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 别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性说明可加剧燃烧:氧化剂,吞咽致命,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对器官造成损害,长时间或反复接触对器官造成损伤,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远离热源。远离衣物、可燃物保存。采 取一切预防措施,避免与可燃物混合。戴防护 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穿防护服。避免 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作业场所 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避免吸入粉尘。禁止 排人环境 事故响应如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皮肤(或头发)接触: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淋浴。污染的衣服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眼睛接触:用水细心地冲洗数分钟,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则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食入:漱口,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如果接触: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如感觉不适,就医。收集泄漏物 安全储存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 物理和化学危险助燃 健康危害为强烈的神经毒物,对肝、肾有损害作用。吸入、摄入可引起急性中毒。表现有恶心、呕吐、腹部绞痛、厌食等症状;上行性神经麻痹、颅神经损害;重症者可发生中毒性脑病,脱发为其特异表现。皮肤出现皮疹,指甲有白色横纹。可有肝、肾损害。慢性中毒:主要症状有脱发、乏力、胃纳差、多发性神经炎。可有视神经损害 环境危害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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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
| 成分/组成信息: | √物质 混合物组分 浓度 CASNo.硝酸铊 10102-45-1 | |||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
| 急救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 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 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 洗。就医 食入如中毒者神志清醒,催吐,洗胃。用1%碘化钠或1%碘化钾溶液洗胃效果更佳。口服牛奶、淀粉膏、氢氧化铝凝胶、次碳酸铋。口服活性炭悬液。用硫酸钠、硫酸镁或蓖麻油导泻。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对医生的特别提示解毒剂:普鲁士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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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
| 消防措施: |
灭火剂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特别危险性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经摩擦、震动或撞击可引起燃烧或爆炸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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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
| 泄漏应急处理: |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如木材、纸、油等)接触。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用塑料布覆盖泄漏物,减少飞散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用洁 净的铲子收集泄漏物,置于干净、干燥、盖子较松的 容器中,将容器移离泄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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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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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 职业接触限值中国PC-TWA:0.05mg/m3;PC-STEL:0.1mg/m³[按TI计][皮]美国(ACGIH)TLV-TWA:0.02mg/m3(可吸入性颗粒物)[按T1计][皮]## 生物接触限值未制定标准监测方法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生物监测检验方法:未制定标准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个体防护装备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皮肤和身体防护穿密闭型防毒服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 |||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
| 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白色结晶,有吸湿性 pH值无意义 熔点(℃)206(a型) 沸点(℃)450(分解) 相对密度(水=1)5.5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 闪点(℃)无意义 自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下限(%)无意义 爆炸上限(%)无意义分解温度(℃)450 黏度(mPa s)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溶解性溶于水,溶于丙酮,不溶于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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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 ||||
| 稳定性和反应性: | 稳定性稳定危险反应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避免接触的条件摩擦、震动或撞击禁配物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硫、磷危险的分解产物氮氧化物 | |||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 ||||
| 毒理学信息: |
急性毒性LD5o:26mg/kg(大鼠皮下),15mg/kg(小鼠经口),45mg/kg(犬经口) 皮肤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无资料呼吸或皮肤过敏无资料致癌性无资料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无资料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吸入危害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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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 ||||
| 生态学信息: | 生态毒性铊化合物对水生生物有毒。LC50:1.142mg/L(24h)(大型泽)持久性和降解性生物降解性无资料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 |||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
| 废弃处置: | 废弃化学品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污染包装物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 |||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
| 运输信息: |
包装标志:
![]() 联合国运输名称硝酸铊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6.1,5.1 包装类别Ⅱ 包装标志 ## 海洋污染物是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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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
| 法规信息: |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铊及其化合物中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目录:列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未列人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高毒物品目录:列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未列人国际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未列人。鹿特丹公约:未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列入 | |||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
| 其他信息: |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 培训建议 参考文献免责声明## 硝酸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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